國立高雄科技大學_嘻研社 NKUST HIP-HOP CLU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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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
本社定名為「嘻哈文化研究社」,簡稱「嘻研社」。以下簡稱「本社」。
第二條
本社以娛樂他人,自我成長為宗旨,並秉持學習、成長、體驗為中心目標。
第三條
本社為全方位學習,培訓優秀人才;辦理校內活動及社區服務,以培養積極奉獻、關懷社會之服務人生觀,並提倡正當休閒活動。進而培育社會領導人才,鍛鍊社會中堅分子,並建立健全獨立之人格均衡發展。
第二章 組織系統
第四條
1.本社社長1人、副社長1人,下設總務、公關、美宣、文書、器材共五組,每組各設組長1人,總理該組事務,得設助理1至2人,協助各組組長處理該組事務。
2.社長、副社長,由社員們推選而出,其他幹部由社長副社長討論而選出。
第五條
本社各幹部之職掌如下:
社長
: 對外代表本社處理一切事務。 對內領導社員,推動社務,協調各組間之行政問題,並隨時注意各活動之工作進度。 擬訂年度計畫書與組織內閣。 定期召開幹部會議 社長須具備之資格,具有服務熱忱及領導、辦事能力者。
副社長
: 全力協助社長處理社務。 視察各組工作狀況,機動協調各組工作。 全體社員名字之造冊。 本社各項活動之督導 社長因故無法處理事務時,由副社長行社長之職。 副社長須具備之資格,能與社長密切配合之社員
總務組
: 每組一人,負責管理經費支出和收入,製作帳務管理與記錄,並歸檔,每學期向社員收費。
公關組
: 每組一人,對內連絡社員之感情 : 對外負責與友社連絡,經驗交流。並製作通訊錄,活動接洽工作。
美宣組
: 每組兩人,負責製作各項宣傳文宣,管理美宣品及社團網站。
文書組
: 每組一人,負責會議及社課紀錄,並妥善保管各項文件。
器材組
: 每組兩人,負責出借燈音、燈音協調,在活動期間帶領社員架場及控制燈音,並妥善保管器材。
第六條
社務會議每學期至少開一次,由社長召集社團各幹部並主持,推行下列事宜:
1.社務與社團發展計畫之討論及決議
2.社團活動與工作之執行,監督與檢討
3.幹部之間溝通與交流
第三章 社員
第七條
凡對本社和自我成長有興趣者,於繳交社費後,均可成為本社社員。
第八條
凡具有本社社員身分者,得享下列權利:
(一) 行使選舉罷免權。
(二) 依個人意願擔任本社職務,參與本社社務及本社所舉辦各項課程、活動之權利。
(三) 依本章程之規定,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第九條
凡具有本社社員身分者,應盡下列之義務 :
遵守本社章程及服從各項決議案。執行本社委員派之工作。需依期繳納規定社費。參加本社各項活動與集會。依本章程之規定,其他應盡規定。
第十條
如屢次損害本社名譽者,得經幹部會議通過,立即取消本社社員資格。
第四章 會議
第十一條
本社設定期幹部會議,每個月至少集會一次,社長為幹部會議召集人。為社長不克召集時,由副社長集之。
幹部會議應於上學期期末排出下學期行事曆草案,於下學期期初幹部會議通過後實施之。
第十二條
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,由社員組成。
第十三條
社員大會毎學期需至少召開一次,社長為幹部會議召集人。為社長不克召集時,由副社長集之。
第十四條
社員大會需有社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得開會,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得決議。
第十五條
遇有下列情形之一,社長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:
(一) 臨時重大事件。
(二) 二分之一以上幹部或社員連署。
第十六條
社員大會之權利
(一) 選舉罷免社長。
(二) 決議社員之提案。
(三) 修改組織章程。
第五章 經費
第十七條
本社經費來源 :
1.社員社費之繳交。
2.學生會補助經費。
3.社會相關機構之補助、贊助。
4.畢業學長姐之捐贈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八條
章程修改其內容需要能利於社團的推展及對社員的福利。
第十九條
本社組織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並經主管單位,核備後施行,修正時間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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